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

最后更新:2023-06-06

介绍

5月9日,生态环境部及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》。自2023年7月1日起,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,禁止生产、进口、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。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,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;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;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。另外,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(即RDE试验)报告结果为“仅监测”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,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,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。 查看详情 >

详情

全国

年份

2023

类别

其他

关键词

柴油货车清洁化




订阅中国清洁交通伙伴关系

一个非政府、非营利、自愿性的交流、合作及观点传递平台,秉承“独立、开放、共享、包容”的理念 聚焦政策和技术创新,总结、宣传和推广国际、中国和地方先进经验,加速交通迈向零排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