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更新:2026-03-20
11月12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要求指出:到2030年,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,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,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,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;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,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公路边坡及站场、铁路站场、机场、港口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,积极应用柔性汇集接入、智能微电网、车网互动等技术,提升就地开发利用比例,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及配套补能基础设施建设;规划建设绿色氢氨醇、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氢基能源产业;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,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。 查看详情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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