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5日上午,中国清洁交通伙伴关系(CCTP)第二十八期主题沙龙:“电化长江”—— 推动内河航运低碳转型的实践与探索在武汉成功举办。亚洲清洁空气中心(Clean Air Asia,简称CAA)交通项目主任成慧慧以“国际经验与试点示范项目分享”发表主旨演讲,本文是对成慧慧主旨发言的整理和总结。
内河航运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正在经历一场绿色转型。莱茵河与长江,作为全球著名的两条内河航运通道,能源转型之路面临着诸多挑战,同时却也蕴含着前所未有的机遇。下面将对比这两条内河的航运特点,在此基础上探讨分析欧盟在内河航运减排方面的政策实践,并展望未来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。
莱茵河与长江航运情况对比
长江干线航道全长2,838km,上起云南水富港,下至长江入海口,长江沿线港口承担了全国63%的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。欧洲的莱茵河全长1,320km,上起巴塞尔,下至北海,通航里程近900km,其内河货运量占了欧盟内河货运量的60%。
《中国水运报》公布的数据显示,2021年,航行长江干线的干散货船达4.7万辆,液货危险品船和集装箱船均为0.3万艘。在欧洲莱茵河,干散货船也占绝大部分。根据莱茵河航运中央委员会(CCNR)数据,2022年,莱茵河干散货船和液货船的船队数量分别为7,283和1,435艘。
根据长江航务管理局统计,2023,长江干线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0.3亿吨,同比增长6.6%,集装箱吞吐量2,241万TEU1,同比增长4.4%。按货物种类来看,矿建材料、煤炭及制品以及金属矿石等是长江经济带上运输的主要货物。相比之下,莱茵河的货运量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。根据CCNR 统计,2022年,莱茵河全线完成货物运输量2.92亿吨,同比下降6.8%,主要运输矿物油产品、化学品、沙子、石头、碎石、铁矿和煤炭等货物。
欧盟内河航运减排的相关政策、替代能源路径及技术路径
2018年,曼海姆宣言明确了欧盟内河航运减排的目标。根据该宣言,到2035年,莱茵河及内河航道需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较2015年下降35%、污染物排放较2015年下降至少35%;到2050年,大幅减少(至少90%)温室气体和其他污染物排放。同时,曼海姆宣言指派CCNR制定了实现该目标的路线图。
近年来,欧盟陆续发布了内河航运减排的相关政策。如2018年,欧盟明确了2050碳中和的长期愿景,即包含内河航运在内的所有交通模式需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。2019年,欧洲绿色协议发布并要求以1990年为基准年,到2030年温室气体下降至少50%、接近55%;到2050年交通行业温室气体下降90%。为此,2021年,欧盟又提出了“Fit for 55”一揽子减排计划。此外,欧盟还提出了促进未来内河航运可持续性的35点行动计划(NAIDES III 行动计划),包括了加速发展零排放船舶技术以及多模式替代能源供应基础设施。
为加速航运脱碳并实现温室气体及污染物减排目标,欧盟正在积极探索内河船舶的多样化能源替代路径,主要包括LNG、电动船舶、“绿氢”船舶、甲醇燃料船舶等技术路线的探索与应用。同时,不同船型采取的主要替代能源路径具有一定差异,例如油轮以LNG为主要替代路径,货船、游船和拖轮以“绿氢”及电动船舶为主,甲醇燃料路径也在多个船型上有所探索。
当前,在CCNR统计的创新船舶2数据库中,约有40艘创新货船处于在役、改造及新建阶段。其中值得关注的是,两艘在用集装箱船从传统柴油机改造为氢燃料电池船的试点。这两艘氢燃料电池船分别从2023年5月和和2024年2月投入运行,将传统内燃机移除后,替代为电动机、氢罐、燃料电池系统及电池。在补能方式上,采用创新的集装箱化氢储存,具备补能便利的优势,可以通过“换箱”的方式,在码头装载填充好氢能的集装箱,并将空箱移交给氢气供应商。此外,该补能方式可适应运距变化的灵活性,可以根据运输距离,增加或减少箱体数量。
尽管欧盟在内河航运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,但行业仍然面临诸多挑战。例如,欧洲船厂的产能有限,将大量存量船舶替代为零排放船舶的建造需要相当长的时间;欧盟内河航运体量较小,单独为内河航运设计的技术解决方案难以具备商业成熟度;替代能源技术的成本较高,需要大量的资金投资等。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技术路线的试点、在役船舶的改造、多方合作以及政策支持来解决。欧洲的经验表明,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,可以加速技术的落地和应用。这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借鉴,尤其是在推动现役船舶的能源替代和探索技术解决方案方面。
关于内河航运转型发展的思考与总结
通过对比欧洲莱茵河与长江两条内河的航运特征,并观察总结欧洲内河航运的转型之路,我们提出了以下思考和结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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